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各单位档案工作主管领导职责
发布时间:2023-04-10
(一)全面负责本单位、本业务系统内的档案工作。
(二)贯彻落实国家和学院有关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及要求,制定并完善本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和措施。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、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范围(三纳入)。在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验收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同时,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验收本单位档案工作(四同步)。
(三)负责确定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及其调整时的工作交接。确定相对稳定、政治可靠、工作认真细致的人员,经院领导审批后,担任本单位兼职档案员。兼职档案员工作调整时,负责组织并监督新老兼职档案员的工作交接。交接时依照《院内院外接收文件登记》、《永久归档文件目录》、《定期归档文件目录》,移交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及其他物品,交接手续需要三方签字确认,一式三份,移交人、接收人、档案馆各存一份备查;
(四)经常性地组织档案工作检查和讲评。每季度至少检查讲评一次,重点督促检查所属人员向兼职档案员移交档案文件材料情况;督促检查本单位接收、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否落实了“先登记后使用”制度;督促检查档案收集是否齐全完整;督促检查本单位档案整理是否符合学院规范要求;督促检查档案保管是否安全保密;督促检查立卷归档和向档案馆移交是否及时。客观地讲评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,对好的人员和做法给予表彰和奖励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,限期改正,问题较为严重的应给予经济处罚;
(五)对本单位归档文件归档率负全责。每年六月份向档案馆移交本单位档案时,应依据本单位文件登记和归档范围进行归档率自评,并在案卷备考表中签字,说明档案缺损、修复、补充、移出、损毁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