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档案查阅规定
发布时间:2023-04-10
一、查阅档案应在档案馆进行,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借出时,须经有关领导批准,并在限定的借阅时间内归还;
二、已归档案卷、材料的借阅和查阅,必须严格审批、办理登记手续;
三、借阅档案,不得擅自超越查阅范围,个人不得因私事借阅或查阅档案;
四、必须爱护档案,查阅时严禁吸烟、喝水、勾画、涂改、撕毁、拆卷带走档案,接待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阅档馆;
五、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摄制、翻印、复印和随意转版篡改、公布档案内容;
六、外单位人员需借阅、查阅档案时,须持有关单位的证明进行身份登记,且由领导批准,方能借阅和查阅档案;
七、利用档案须按规定交费,并填写利用效果。